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辽阳市工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立足主责主业,压实政治担当,扎实推进工信系统行政执法工作,并取得良好成效。现将市工信局2022年度行政执法相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行政执法培训情况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我局全体机关工作人员深化学习培训,周密制订计划、精心安排实施。推动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形成领导干部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模范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局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气。
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契机,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保密法》《情报法》《反间谍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全年累计学习6次,参加学习230人次,具体学习情况如下:一是2月14日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了《机关单位保密管理隐患和自查重点》和《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二是4月15日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保密工作提醒》和《总体国家安全观》;三是5月12日局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了《安全生产条例解读》和2022年国家安全防线;四是5月31日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了《总体国家安全观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五是6月15日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了《保密法》、《总体国家安全观》第二章;六是7月29日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了《党委信息办理规定》。
二、行政执法制度落实情况
强化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坚持事前事中事后应公开必公开的执法公示原则,全面梳理、更新并公开了我局执法事项清单和执法流程图。加强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我局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加强对我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6月份对涉及我局职责的法规规章或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我局负责起草的以本级政府以及办公室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措施共39件。其中:规范性文件15件,现行有效2件,废止13件;政策措施24件,现行有效7件,废止17件。
积极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根据《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的要求,我局近几年来认真贯彻了该《意见》,并根据中共辽阳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的有关要求常年聘请了法律顾问,为保证了法律顾问制度的落实,从2016年来,我局长期聘请白塔区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君主任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为我局重大决定以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提供法律支持,较好的保证我局法律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没有行政复议败诉和行政诉讼案件发生。
三、开展行政执法情况
开展电力行政许可情况。市工信局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狠抓主动服务企业意识,以“不打扰、不添乱”为根本原则,以“不座谈、不喝水”的工作作风,切实摸清企业运行的实际情况,帮助企业谋求多方位生存发展路径。将行政许可的办理时限由15各工作日缩短至3个工作日完成,2022年分别为为辽阳普信机电有限公司和辽宁龙腾矿业办理了废旧电力设施器材收购许可及延续变更。
开展民爆行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全年组织开展督导检查6次,配合上级部门检查5次,排查隐患问题60项,现已全部实现闭环整改。特别是“元旦”、“春节”、“冬奥会”、“国庆节”、党的二十大期间,全力督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值班值宿制度,加强应急保障等工作,确保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组织相关县区工信局、各民爆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印制大幅宣传海报80份、宣传单1000份、安全生产事故案例50本,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安全生产法、“十四五”发展规划、事故案例等内容。
开展节能检查。按照年初的执法计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辽宁省节约能源条例》等节能法律法规以及《关于印发2022年度市(省)直行政执法部门涉企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的规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认真落实“双随机”管理制度,市工信局从55家市节能监察单位名录库中按20%比例随机抽取11家开展了节能检查工作。经监察各单位计量器具配备齐全,无落后用能产品和设备,建立和落实节能工作责任制、节能管理制度和相关措施;聘任能源管理人员和开展节能教育、培训等情况基本健全。
下一步,市工信局将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管理,建章立制,开展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加强执法队伍的建设和培训教育,鼓励新进人员考取执法证,并通过线下、线上多条途径对各执法人员,特别是年轻执法人员进行专业性、针对性培训,全面提高执法人员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