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
编制说明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法制办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07]77号)要求,切实做好我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开展了此项工作。
辽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主要工作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通信业的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分析工业经济发展趋势力,提出调控目标和调节政策建议;组织落实国家、省相关投资政策;制定全市企业技术进步、技术引进和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的规划和鼓励政策;拟订工业和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规范性文件;推进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推进行使电力行政管理职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发展中小企业、乡镇企业、民营企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负责无线电频谱分配和管理;负责协调推进全市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负责军工科技成果的保护和推广工作;负责全市工业领域跨地区经济协作。实施国家经济和信息产业行政管理方面的法规12部,分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国务院电力实施保护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辽宁省反窃电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辽宁省节约能源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工作职责具有行政处罚权4个方面,其中职权执法主体1个;负责电力方面的执法;负责节能方面的行政执法。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我局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我局对本单位执法的法规中涉及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12条规定的12个方面的内容细化、分解为62档,统一编制了辽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
本指导标准,将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变化和行政执法实际变动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和修改。
二0二二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