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2年版) |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执法类别 | 执法主体 | 承办 处室 | 依据 | 实施 对象 | 内容 | 方式 | 比例 | 频次 | 备注 |
1 | 对重点用能单位节能工作的检查 | 市场监管执法类 | 辽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科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主席令第90号,2018年10月修订)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加强对节能法律、法规和节能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用能行为。 【地方性法规】《辽宁省节约能源条例》(2016年5月25日修订)第十三条 省、市人民政府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县级人民政府主管节能工作部门应当根据重点用能单位分级管理规定,加强对重点用能单位的管理,组织对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利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 法人 | 1.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主要用能设备能效指标和单位产品能耗指标。 2.落后用能产品、设备执行淘汰制度情况。 3.建立和落实节能工作责任制、节能管理制度和相关措施的情况。 4.聘任能源管理人员和开展节能教育、培训情况。 | 现场查验 | 从5家市节能监察单位名录 库中按20%比例随机抽取11家 。 | 第二季度4家、第三季度4家、第四季度3家.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规定,拟将此项职能调整至省发改委,目前正在与省编办沟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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